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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生产企业生产检验过程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会议
来源:天俱时集团
发布时间:2021-10-29

2021年9月24日,国家药监局召开推进疫苗生产企业生产检验过程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视频会议,部署落实疫苗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疫苗生产企业按时完成生产检验过程信息化系统建设。

根据《疫苗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采用信息化手段如实记录生产、检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数据,确保生产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为贯彻落实《疫苗管理法》,国家药监局于2020年4月修订发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生物制品附录,要求疫苗生产企业应在2022年7月1日前,采用信息化手段如实记录生产、检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数据,做到相关数据的真实、完整、可追溯,确保生产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会上,中生集团、华兰生物、华北金坦3家疫苗生产企业代表汇报了疫苗生产过程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进展。其中,中生集团统筹旗下7家生产基地,分别于2019年7月、2020年6月启动试点产线MES系统建设,并制定运行进展及计划时间表;华兰生物成立“数据完整性主题”等专家团队,针对法规要求和公司现状开展系统分析,制定提升措施。

北京、天津、辽宁等18个省(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汇报了辖区内疫苗生产企业生产检验过程信息化系统建设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其中,北京市药监局在信息化系统上线后,还将协调各供应商进行系统间技术对接和数据整合工作并设置过渡期;天津市药监局已完成 “天津市疫苗追溯监管平台”建设,并对该平台进行持续升级;辽宁省药监局成立工作专班打造信息化监管系统,目前2家疫苗生产信息化建设试点已完成质量数据集一期建设和系统页面开发工作。